江山易改本性難移...

這就是所謂的劣根性吧 !



上個星期日的晚上,我們一家三口到饒河街買東西順便吃宵夜,

當逛的差不多時,也就慢慢走回停車的地方了,忽然...聽到老公

提高了聲量不知在說些什麼,走近一看,哎喲...我的媽呀 ! 右前

座的玻璃已被敲得粉碎,這時趕緊到駕駛座的下方看一看..



不見了...已經不見了 ! 我的皮包已被偷走了,唉..原本想夜市裡人

多最好不要帶皮包,而且老公在身邊更又何需要帶,就把皮包放

(藏)在椅子下了,但..怎麼會想到,原來放在車上是更不安全的..



皮包裡..除了錢包、筆記簿和大哥大外並沒有太多東西,當然..財

去人安樂,可是錢包裡有證件和信用卡,而光想到要重新辦證件

和 一一打電話去掛失,就是令人很頭疼的一件事,可是沒辦法...

還是先報案在說吧 !



警察局離我們停車的地方很近,就不到一個公車牌的距離,一到

那兒,嗯....可熱鬧了,門口有不少休旅車,仔細一看,都和我們

一樣窗戶都破了一個大洞,而警察呢..忙得不得了,原來..連我們

包括在內總共 8 台休旅車受害,且時間地點相近,不過幸好....有

一位停在我們車子後面,剛從台中跑車回來的遊覽車司機,有看

到我們的車被砸,也看到那位小偷把我的皮包拿到旁邊的暗巷,

然後空手出來,因此有記下車號,所以我多花了 2 個多小時等刑

事人員採證、拍照後才看到皮包,不過和其他的人相比,我還是

幸運的,因為..至少我還能找到皮包呢...



其實我們的車子是停在一家便利商店的前面,周圍非常的明亮,

人來人往的人群也不少,詢問之下其他的受害者也差不多,而這

個小偷居然如此的明目張膽,一口氣連續破壞好幾台車,後來做

了筆錄後,警察先生也查到車牌與小偷的資料了,是個 "累犯" 而

且才被放出來不久,警察說..台灣竊盜罪判的刑罰不重,所以才會

有不少一而再再而三,抱著這種不勞而獲心態的人,不過.....老天

有眼,夜路走多還是會碰到鬼的,所以..就以我這次慘痛的經驗,

防盜器與明亮處都不是萬無一失的,唯有儘量皮包不離身讓人有

機可乘,才是可行的辦法..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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